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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最高可获1.5万元补助
发布时间:2023-09-23 15:39:02

   9月22日下午,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亭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赵恒建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要求,坚持“救早救小”“应救尽救”,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实施康复救助。

   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区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监护人带领残疾儿童到相关机构进行评定评估,孤独症需要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或者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等机构进行评定评估,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到山亭区人民医院进行评定评估,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康复机构。山亭区共有三家康复机构,分别是区人民医院、区妇保院和诚德骨科医院。残疾儿童救助标准:0-6岁每年1.5万元,7-17岁每年5000元;听力、言语类残疾儿童原则上救助不超过2年,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原则上救助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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