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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医院推出病历复印“七天工作制”
发布时间:2024-08-28 17:56:04

近年来,我区医疗机构多措并举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从患者身边的细节做起,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营造有温度的就医环境,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温馨、贴心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新需求。

病历复印“七天工作制”
山亭区人民医院推出病历复印“七天工作制”,周六周天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照常安排值班人员,为群众提供病历复印业务。切实解决群众“上班没有时间办、下班没有地方办”的难题。病历复印服务指南一、申请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的,应当提供患者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父母复印未成年子女住院病历,应当提供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子女户口本原件或出生证明原件;4、司法机关复印病历,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工作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5、复印病历时间:出院7个工作日后方可复印。(住院期间做病理检查患者,病历复印需顺延3个工作日。)

二、有效证件说明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驾驶证(原件)。备注:所有证件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原件三、病历复印流程出示相关有效证件→确认出院时间→确认出院科室→确认复印病历用途→登记签字→缴费→病历复印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依据国家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鲁发改成本【2020】910号》文件,收费标准为每张0.5元。 

五、其他事项复印地点门诊楼一楼大厅病历复印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632-8833778




联系方式13001595500(微信) 山亭区信息网  关于本站 鲁ICP备17052157号-4